浙江省安委办关于宁波“4.17”硫化氢中毒事故致3死3伤的情况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宁波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4·17”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安委办:
2022年4月17日上午8时10分许,宁波余姚市临山镇余姚市吉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废气处理环节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涉事企业主要从事铝件表面处理,铝氧化采用硫酸阳极氧化工艺,铝件在硫酸电解液中通电进行阳极氧化处理,产生含氮氧化物、硫酸、硝酸的“酸雾”,经过五级“酸雾”喷淋吸收塔进行碱液(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吸收处置后,向外排放。事发当天,操作工将本应在第五级吸收塔循环水槽使用的硫化钠,错误投进第一级吸收塔循环水槽,导致硫化钠与水槽中的酸性液体反应释放出硫化氢气体,致人中毒,厂内员工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涉事企业追求低成本工艺使用硫化钠。企业为提高废气(酸雾)处理效率,降低成本,使用不符合地方标准的废气处理药剂硫化钠。二是只租不管问题突出。企业将厂房、设备出租给多个个体经营户,只管收租不管安全生产,多年未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和定期检查。三是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企业未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未准确辨识尾气处理工艺使用硫化钠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落实有效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无安全操作规程。企业未针对吸收塔的投料、处置过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投料操作随意性大。五是安全培训严重不足。事发生产线的作业人员,大部分入职在2个月以内,企业均未组织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对岗位操作安全风险不清楚、对吸收塔可能存在的中毒风险不了解。六是安全监管有盲区漏洞。当地监管部门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专项整治不到位,未认真组织排查,未发现涉事企业租赁双方长期安全责任不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事故隐患。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实施意见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就抓好各类涉及表面处理工艺的企业(以下通称电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消除硫化钠使用隐患。5月底前,各地要结合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对辖区内电镀企业完成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使用硫化钠的企业底数,督促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硫化钠使用隐患。对使用硫化钠处理酸性尾气的,要立即停用,按照完成整改一家、复查验收一家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对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废气处理工艺设计中未包含硫化钠的,严禁增添使用硫化钠。积极引导企业对废气处理工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降低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严格落实“厂中厂”等租赁双方安全责任。对涉及“一厂多租”“厂中厂”的电镀企业,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九条要求进行自查,严格审核安全生产条件,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防安全管理边界出现“真空地带”。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停产整顿、联合惩戒等方式,扎实推动企业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安全责任清晰、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管理缺陷消除。
三、确保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全。5月底前,督促企业完成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实行闭环销号。对企业废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经正规设计建设且安全条件差的,8月底前,企业应完成整改设计措施;对废水、废气收集处理“新、改、扩”建设项目,在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同时,督促企业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评估,强化企业安全环保一体化管控。
四、强化电镀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危化品使用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不得采用国家和当地明令淘汰的工艺、装备和禁用的物料;建立健全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严格落实危化品专库存放,规范储存量,配齐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危化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各地要采取“专家问诊”等方式开展深度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五、加强电镀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各地要针对“4·17”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工作漏洞,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电镀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对企业存在违法发包或出租、危化品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教育不开展、未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执法威慑力,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请各地立即将本通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电镀企业,于5月25日和8月25日前,将排查台账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省安委办,联系人:张晓一,联系方式:0571-81051665。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发臭的鸡蛋、呛鼻的公厕、“迷人”的螺蛳粉......
这些沁脑子、辣眼睛的味道
你都闻过吗?
这都是硫化氢散发出来的
事故通报一:2021年5月24日,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双河镇福荣笋类食品厂废水处理间在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现场人员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死亡。
发生原因:福荣笋类食品厂废水处理间好氧池曝气风机发生故障,企业未停止使用污水处理相应的设施。曝气风机重新启动,高浓度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逸出扩散,作业及先期施救员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废水处理间,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死亡。
事故通报二:2020年7月18日18时许,河南省焦作市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
发生原因:焦作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1名员工作业时不慎坠入物料罐,吸入二氧化硫或硫化氢中毒死亡,其他5名员工救援处置不当,也中毒死亡。
事故通报三:2020年4月23日15时许,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正大有限公司羽毛粉车间在清理污水沟时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发生原因:进入污水沟作业的两人和参与施救的一人,吸入污水沟内硫化氢、氰化氢等高浓度混合型有毒有害气体,导致急性中毒死亡。
硫化氢是什么样的?
它无色、有强烈腐败臭鸡蛋气味
比空气重,易聚集在低洼处
但是,我们不能根据臭味来判断
危险场所硫化氢的浓度
硫化氢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导致嗅觉麻痹
<iframe frameborder="0" width="677" height="380.8125" allow="autoplay; fullscreen" allowfullscreen="true" src="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origin=https%3A%2F%2Fmp.weixin.qq.com&containerId=js_tx_video_container_0.28755694978716284&vid=i3249ojx57w&width=677&height=380.8125&autoplay=false&allowFullScreen=true&chid=17&full=true&show1080p=false&isDebugIframe=false"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iframe>
硫化氢中毒后
按照吸入硫化氢浓度及时间不同
临床表现症状也会不一样
【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流泪、眼刺痛、流涕、咽喉部灼热感,或伴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症状; 【中度中毒】会出现咳嗽、胸闷、视物模糊、眼结膜水肿及角膜溃疡;有明显头痛、头晕等症状; 【重度中毒】出现昏迷、肺水肿、呼吸循环衰竭,吸入极高浓度(1000mg/m3以上)时,可瞬间猝死; 【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
哪些人最容易接触到硫化氢?
硫化氢来源非常广泛
污水沟、下水道、化粪池等操作工
非常容易接触高浓度的硫化氢
而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易发生硫化氢中毒的行业
▲化学工业。含硫化合物的生产制造如对硫磷、乙硫磷、乐果、磺胺等;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橡胶硫化过程等均可产生硫化氢。
▲石油开采。钻探开采石油过程中,由于石油中含杂质硫,常可发生大量硫化氢喷出。
▲制革、味精。鞣制皮革时用硫化钠脱毛,生产味精用硫化钠除铁,可产生硫化氢。
▲造纸、制糖、食品加工业。以动植物做原料的一些生产过程中,因有机物的发酵腐败均可产生硫化氢。
▲采矿、冶炼工业。各种矿石中均含有杂质硫,采矿和冶炼过程中可有大量硫化氢产生;用硫化氢提纯某些金属,生成其不溶性硫化物,也有硫化氢产生。
▲捕鱼业。鱼舱内鱼类腐败后可产生硫化氢,通风不良时易导致中毒。
▲污水管道、井下作业。清理腌渍池、下水道、污水沟、化粪池、垃圾堆时常可接触高浓度硫化氢。
▲化学清洗作业。清洗作业使用含硫的清洗剂,装置、容器、管道、换热器等,其物料及结垢含有硫及硫的化合物,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硫化氢气体。
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
▲对本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分布及可能泄漏或逸出情况进行充分辨识分析,确定本单位硫化氢重点防护区域及重点防护作业环节。
▲对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其含硫化氢的酸性水、酸性气排放、含硫化氢酸性水切水设施等,应设计为密闭系统,酸性水、酸性气应有统一处理设施。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体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在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或逸散的室内工作场所作业,应开启通风设施。实验室内产生或释放硫化氢的实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过程中实验人员不能将头伸入通风橱中。
▲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在产生硫化氢源的上风侧操作。
▲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应装置霍尼艾格HNAG1000-H2S-G固定式硫化氢气体检测仪,HNAG6500-G硫化氢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装置监控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规范布置,更多防护方案联系陈工:18948359132(同微信)